谭盾是个喜欢拉小提琴的人.
刚到美国时,为了生计,他必须在街头卖艺.
在街头拉琴与摆地摊没有两样.
必须要到人多的地方才能赚到钱.
幸运的,他与一个黑人在银行门口的旺地拉琴.
过了一段日子,谭盾赚了一笔钱,他就与黑人道别到大学去上课了.
在大学的日子并不是很好过,但是他还是挨过去了.
十年后,谭盾经过那家银行,发现昔日老友还在那里拉琴.
黑人看见他也热烈地握手,问道:
"好久不见了,现在在那里拉琴?"
谭盾说了一个有名的音乐厅,黑人不明其意.
"那音乐厅前也一样多人吗?"
谭盾也不想言明,只是说:
"还好,生意还不错."
黑人不知道谭盾已经是国际知名音乐家.
他经常到各地表演,不是像以往的街头卖艺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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智慧点
打开另一个生活篇才有新的生活.
你好,趁着假期来看看你。。。
ReplyDelete祝你开心。加油!
欢迎..谢谢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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